应届毕业生接受“零薪水”是一个危险信号,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。
“零薪水”容易导致毕业生的恶性竞争。毕业生竞争应该用知识、用能力、用素质、用创意,绝对不能在“零薪水”上竞争,这样,只能导致竞争互残,同时,也容易导致自身价值降低。工作就应有报酬,没有报酬,你吃谁?难道还要让父母养活着自己工作吗?这样,也不符合生存成本规律。
“零薪水”容易导致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。企业作为用人单位,一般总是尽量降低用人成本,如果“零薪水”,它当然非常高兴,而且,很容易导致一种潜规则,这样,必然导致企业肆无忌惮地侵犯劳动者权益,不但对于刚毕业的侵犯,而且容易导致对老职工侵犯,因为,“零薪水”容易造成对比成本,让老职工形成压力。“零薪水”容易破坏劳动法。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,劳动者应该得到报酬,而这种“零薪水”实际上是不要报酬,很显然,这是劳动者在违反劳动法,这是不应该的,劳资关系的和谐需要劳动者和用人者共同维护,那一方不负责任也不行。
应届毕业生接受“零薪水”是危险信号,是劳动者的自残竞争,要不得。

